我们通常将学习绘画艺术分做习作和创作两个阶段。从美术院校的课程安排到美术书店的架上陈列,基础和创作看上去依次排列、井然有序。这种阶段性的科学安排是我们从事艺术事业的必经之路。故此,在进行习作或创作时都可以按图索骥地快捷且行之有效地进入状态,这已是共识了。如果将习作看做是“学”,把创作看做是“用”,从道理上讲,该是为“用”而“学”的。当一个初学者纳入到学习的轨道上来时,他首先要面临的是先掌握技术原理,其后才考虑掌握这些技术的目的。所以在分配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比例时,已养成了多少年来形成的习惯,即勤学苦练、保护大脑。鉴于多年来对于大脑的呵护,渐渐提前到儿童时代,勤于动手已成为我们步入艺术行列的前提。在手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制造和接受愿望的时代,人们都已习惯于被“手”感动,被“手”折服,顺其自然地适应了这一规定好了的学习和创作模式。而突然有一天顿悟到不仅是“手”,还有更能打动我们的理由时,我们对“手”的暧昧已经难于割舍。在赞美和欣赏中,陶醉于“手”上活儿的享受之中。
艺术行为中,制造和接受者之间的沟通虽由自于“手”,却发自于“心”。所谓感受也是心迹情感的反射作用。所以说,“手”可以理解为我们心心相通的中介,至于“手”上活儿的好坏,至多也就是心路畅通与否而已。这就显现出创造在艺术行为中的重要意义。假如创造是带有指令性的任务,创造的动力多来自于外部力量的追迫,驱使我们如迎接挑战的士兵一样进入紧急状态,就难免把自身不切实际的想念和巴望,与外界的强拉硬拽联系起来。人为的阶段分化,是一种可视的挤压和诱惑,吸<引着我们做着与创造无关又绞尽脑汁、有害体力的劳动,这就有碍于创造最朴素的目的的实现。
讲到中国画的所学和所用,总会听到一些“中国画纯属另类”的定论,以其独立生成和发展的结论证明其不可比性。假定一种文化现象的生存非要以远离时代、脱离社会属性作为代价,那就只有禁闭在深宅里,也就等于限制了这一文化现象的延伸和发展的空间。中国画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背景下,其学习方式是漫长的。在注重纵向演变过程中,尤以强调示范的作用。揣摩古人的技巧和情趣,把我们的胸怀尽量推至到古人的情怀,将自己的思索轨迹与古人的脉络相通是理解领悟中国画艺术的准入证。对于中国画的技术指标的时代贡献,早已都镌刻在各类画谱上了,供我们习摹。不断地造就与提高我们持久的钟爱,更是来自于追求手的技巧和样式完美的接力赛中,以此得到满足,创造不知不觉中已索然无味了。
我们为什么要创造,又怎样产生乐趣。涉及的是“感染”这个话题。首先是被感动,其后是感染他人。艺术创作中无论是哪个阶段,凡是不带感情色彩的介入都会是枯燥无味的。痛苦和快乐与创作过程相伴,而缺少创造力的劳动,都不会给创造本身带来欢乐。创造既然出自我们的本意,即活着的需要,那么真切就成为创造者心理首要具备的。怎样发掘我们的创造潜力,首先它不是指示下达期限的逼迫而来。其次它不以违背个人生命和生活基本准则为代价。假如我们在最初学习传统的时候就能敢于提出疑问,哪怕因为一点点反叛或不言听计从都当做理由兴奋,既使在学习过程中乃至竖满规则的道路上偶然拾得,也会撩拨起创造欲望的神经,使我们在模仿的途中倍感创造的饥渴,不停地期盼创造将给我们带来的欢呼雀跃。
创造除去不盲目地模仿以外,对于周围事物的冷眼观察,不掉以轻心,借以主观判断力的验证,把自己置于一种无助的思考,反证他人或自我的过程中寻找答案,就可以实现假定的愿望。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也就是从“学”到“用”的过程中,一些不切实际的遐想,一种飘然欲仙的境界时常把我们带到漫无边际的思维空间里,创造的最初蠕动往往就来自于这一缕神思之中。接下去的行为是一种情思的记录,一种思索轨迹的追叙,在这些看上去不成体统的轻描淡写的碎片中,却能闪烁着灵感的星光。
创造就来自我们最朴素的遐想。也许苦苦寻觅,也许信手拈来。当一种虚幻缥缈的东西与别人可以灵犀相通,甚至有可能引伸其他时,遐想就一下子具有了意义。创造在满足前面所述的自然需求的同时,得来无数的意外惊喜,使这一创作过程满载而归,这就是创造能够给人带来的其他无法取代的愉悦。于是,得出这样的结论,绘画艺术不属于表演,不属于文学描述,不属于目的追求,应该是一种独立的,轻松又伴有压抑或者来自内心深处的向外喷发的灵感表达。创造同样呈多种状态,有理念的,同时也有情绪化的。创造的作用和效果,不是一棍子让你痛苦失声,或者胳肢得你发出不自在的笑。随着创造的独立性加强,创造意义也就加深,同时它们所带来的情绪变化也就更加生动感人。
1999年9月写于京郊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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